申報用水人口應提交以下材料:
(1)公安機關、居委會、村委會證明或居民戶口簿登記人口數;
(2)提交身份證或戶口簿的復印件;
A、階梯用水:每戶用水人口5-7人,每增加1人,每級水量可相應增加5.5噸,超過核定用水基數的,按階梯水價收費。
B、合表用水。一“戶”內常住人口達8人及以上的,可向供水企業(yè)申請執(zhí)行合表居民用戶水價。用戶的常住人口數以居民戶口簿登記人口數或公安機關、居委會、村委會出具的有效證明為準。
C、每戶用水人口4人(含)以下的,無需申請,超過核定用水基數的,按階梯水價收費。
(3)每個證件、證明等材料只能對應辦理1個用水地址的合表申報手續(xù)。
注:身份證或戶口簿的復印件必須與證明上的人員一致。

